2006年4月4日,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种标示为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厂生产的“金帝丸™鱼鳔补肾丸”,其外包装盒上标注的功能主治可疑,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药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初步调查,该药品外包装盒和说明书标注的功能主治与国家药品标准不一致,擅自增加了“阴茎短小、勃起无力、溺精不育、畏光流泪、尿频尿滴沥、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肥大,促进阴茎二次发育、增大、增粗、增长”等内容。其所标明的功能主治已超出规定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目前,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已立案查处。(发布日期:2006年4月17日)